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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贺“DRAW EAST”商标及图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

分类:  发布日期:2020-05-15  浏览次数:6110   [返回]

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认定476件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的通知 
发布时间:2014-10-30
各市、县(区)工商局,省工商局各处室、直属单位:

根据《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、管理和保护办法》的规定,按照《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4年培育、申报认定及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商标〔2014〕59号)要求,经2014年10月24日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认定“绿珍QS及图”等476件商标为2013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。(名单详见附件)。

请各市、县(区)工商局根据《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、管理和保护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指导企业规范、高效使用商标,不断提升商标注册、运用、管理和保护水平,充分发挥商标品牌的辐射、引领、集聚和带动作用,共同提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美誉度和知名度,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

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认定476件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的通知 
发布时间:2014-10-30
各市、县(区)工商局,省工商局各处室、直属单位:

根据《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、管理和保护办法》的规定,按照《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4年培育、申报认定及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商标〔2014〕59号)要求,经2014年10月24日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认定“绿珍QS及图”等476件商标为2013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。(名单详见附件)。

请各市、县(区)工商局根据《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、管理和保护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指导企业规范、高效使用商标,不断提升商标注册、运用、管理和保护水平,充分发挥商标品牌的辐射、引领、集聚和带动作用,共同提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美誉度和知名度,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

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
2014年10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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